因為新型農村,既有別于傳統的行政村,又不同于城市社區,它是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,統一規劃,統一建設,或者是由一個行政村建設而成,形成的新型社區,所以在規劃設計新型農村是要以政府相關文件為指導基礎,根據當地居民的居住環境、地理位置、生活習慣、文化傳統、人口密度,進行精心規劃設計,讓它滿足當地人民的生活習慣基礎,有比以前的村落更加文明干凈,現代化而又不會失傳去統的文化習俗的繼承,更能夠滿足居民的生活基礎條件。
新型農村,既有別于傳統的行政村,又不同于城市社區,它是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,統一規劃,統一建設,或者是由一個行政村建設而成,形成的新型農村社區。
新型農村社區建設,既不能等同于村莊翻新,也不是簡單的人口聚居,而是要加快縮小城鄉差距,在農村營造一種新的社會生活形態,讓農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樣的公共服務,過上像城里人那樣的生活。
它由節約土地,提高土地生產效率,實現集約化經營為主導,農民自愿為原則,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為目標,讓農民主動到社區購房建房,交出原來的舊宅用于復耕。實現社區化之后,農民又不遠離土地,又能集中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環境。
根據農戶收入水平的高低,對錦和新城社區規劃設計了獨院、多層、高層、廉租房等不同樣式、不同面積的居住用房,以滿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。從而使農民實現了“從一輩子蓋幾次房到三輩子蓋一次房”的夢想,使幾千年來生活貧窮、房屋簡陋分散、環境臟亂差的落后農村從此消失。
新型農村發展是合理規劃農村社區,積極穩妥推進遷村并點,可以集約利用資源,盡快改善農村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,改變農村面貌。并將涉及農村路、水、電和治安、社保、醫療等“九配套”項目資金有機整合。
新型農村的建設,能使幾個村的人住在了一起。但是隨著逐步融入社區,在妥善解決好各村債權債務之后,圍繞“同住”“住好”,成立新的超越村界的社區管理協調組織是當務之急。
新型農村需要新型、合法的組織架構,而農村或社區委員會和社區發展協調委員會缺乏一定法律地位,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問題。所以需要國家政府的干預設,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予以規范和完善。